泸州首份!泸州纳溪法院发出《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中国法院网讯</SPAN>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在离婚诉讼阶段的《探望权履行承诺书》,通过司法见证的方式,督促和引导双方主动履行探视权,弥合因家庭解体给子女造成的感情伤害,全方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P>
吴某和林某婚后生育一女林小乙。后来因感情破裂,两人起诉离婚,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工作、经济及家庭情况,以及林小乙的年龄、生活现状等,最终判定孩子由母亲吴某抚养,林某按时支付抚养费。</P>
林某怕离婚后吴某不让自己探视孩子,为了避免诉累和衍生案件的产生,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双方放下嫌隙,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为督促和约束双方自动、合理行使及履行探望权,法官引导双方签订了《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两人保证将严格遵守承诺条款,妥善处理探望事宜,守护孩子成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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