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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就联合挂牌督办第三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答记者问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新动向、新特点,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政法委全面部署,要求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大跨境案件的联合督办,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办指导机制,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在前期联合督办2批8起案件的基础上,近期,再次联合督办第3批5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此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介绍一下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势和特点。最高检与公安部连续三批挂牌督办这类案件,有何具体考虑?</STRONG>
  答:</STRONG>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推进打击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这类案件快速上升势头。但是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衍生升级,整体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出一些新变化和新特点。一是境外诈骗集团垄断化,零散、点状式的独立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二是犯罪形式复合化,由于集团垄断化,导致集团犯罪链条进一步加长,犯罪形式相互交织。在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滋生蔓延基础上,近期,偷越国(边)境犯罪迅速上升,逐步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条。由诈骗犯罪衍生的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三是黑灰产犯罪境外化,随着国内打击力度加大,黑灰产团伙或是将整个和部分犯罪链条逐步向境外转移,或是在境内大量使用境外通讯工具以及服务器设在境外的资金交易平台等,以逃避境内打击。四是技术对抗升级化,黑产技术不断翻新演变,涉及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全链条,一些本身有正常用途的网络技术,实践中时有被用于违法犯罪,如利用AI换脸技术实施诈骗犯罪,迷惑性更强。
  在打击治理过程中,最高检、公安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常态化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先后挂牌督办2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督办情况,起到了积极的效果。这次继续挂牌督办5起案件,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一是通过联合督办进一步体现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坚决遏制这类犯罪持续高发的决心和举措。二是通过联合督办进一步揭露境外诈骗集团和境内协同人员的卑劣行径,形成有力社会震慑,敦促犯罪分子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三是通过联合督办进一步揭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趋势、新情况和社会危害,加强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切实提高法治意识,提升识骗防骗能力,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跌入犯罪“陷阱”。
  2.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的态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STRONG>
  答:</STRONG>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信息互通、个案会商、类案研办和办案协作,完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快速反应的办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从严惩治、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全国公安机关在“云剑”行动框架下,持续深入开展“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打击惩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一是全力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公安部以大案攻坚和“拔钉”行动为抓手,依托多边双边渠道,克服防疫等困难,不间断地派工作组赴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先后捣毁多个赌诈窝点,抓获并遣返一大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全力加强回流打击。针对大量犯罪分子在境外实施犯罪且长期滞留不回的情况,去年以来,公安部在前期研判的基础上,抓获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万余人,包含“金主”150余人,“蛇头”1000余人。三是全力打击境内关联犯罪。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对境内黑灰产犯罪进行全面起底和清理。去年以来,先后发起集群战役210次、组织区域会战4次,抓获境内关联违法犯罪人员11.2万余人,有力切断为境外诈骗集团“输血供粮”的通道。
  全国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司法办案职能,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案件研判和工作会商。充分发挥检察上下一体优势,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指导力度。一是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人员。2022年以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万余人,起诉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的犯罪22万余人,起诉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进行“洗钱”等犯罪15万余人。二是持续加大对非法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打击防控力度。2022年以来,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3万余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3300余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6800余人,努力堵住涉诈人员向境外流动的通道。三是针对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司法文件,从实体和程序上扎紧织密刑事法网、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为打击治理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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