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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2)
  二是坚持协作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合力。2020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和最高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试点方案》,在四个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23年2月1日,最高检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土地执法查处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将协作机制推广到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与当地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作,通过建立土地资源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等,在日常联络、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强化协作,共同助力耕地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检察监督常态化。
  三是破解修复难题,探索提起“生态修复式”民事公益诉讼。在办理违法占用耕地等案件中,检察机关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坚持恢复性司法办案理念,探索提起“生态修复式”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土地复垦,或由侵权人承担修复费用由第三方专业修复,确保受损土地得到有效修复。
  四、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STRONG>
  答:</STRONG>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耕地保护检察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被非法占用、工程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不到位、违规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最高检主动与农业农村部沟通协调,于今年8月19日印发通知,联合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服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最高检将密切关注各地检察机关有关耕地保护的工作和专项活动,加强指导,解决基层办案实践中的困难,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涉耕地案件的办案力度,立足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耕地保护领域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论证与说理,切实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建议指出问题准、释法质量高、整改建议实,以检察建议自身质量过硬实现检察建议刚性。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要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以法治担当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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