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8日起网上报名(14)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四章 附则</STRONG>
  第九十一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九十二条 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第九十三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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