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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就检察教育培训规划答记者问(2)
5.问:《规划》对强化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核心能力、通用能力有哪些安排?</STRONG>
答:</STRONG>党务党建、调查研究、公文处理等是所有检察人员都应该掌握的基础能力、通用能力,而批捕、起诉、侦查、诉讼监督等都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官开展法律监督需要掌握的核心能力。《规划》提出,要强化开展针对检察业务条线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检察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数字检察、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培训。统筹开展针对全体检察人员的党务党建、调查研究、公文处理、法律适用、释法说理、服务群众、媒介素养等通用能力培训。为此,最高检每年举办30期左右通用能力、核心能力、专项业务培训班,各省级检察院也将结合实际举办通用能力、核心能力、专项业务培训班等,确保检察人员基础能力不断夯实、核心能力不断强化。
6.问:《规划》是如何谋划提升检察教育培训数字化水平的?</STRONG>
答:</STRONG>《规划》紧跟信息化、数字化快速发展趋势,着力突出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服务,将其作为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载体,提高检察教育培训质量和活力的重要手段。特别强调要加快网络培训体系平台建设,依托检答网、中检网院等平台,逐步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检察教育网络培训格局;注重把握网络教学特点和规律,改进授课方式,提高制作水平,丰富呈现形式,提升课程质量;用好网络直播培训形式,增强现场体验感,鼓励实体班次优秀课程同步直播,扩大学员范围,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培训管理数字化,依托全国检察机关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检察人员教育培训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精准记录、标准化管理等。
7.问:请谈谈如何推进培训资源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服务保障水平?</STRONG>
答:</STRONG>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师资、课程、教材等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整体质效。《规划》提出,要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关于机构建设,紧扣落实中央提出的干部教育培训量化指标,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等检察教育培训机构在课程安排、课程更新等方面的指标任务进行了明确。关于师资建设,强调完善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师资库分级建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注重在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能手等优秀检察人员中遴选培养师资。关于教材课程建设,明确每3年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分层分类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推动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优质教材建设深度衔接等。
8.问:检察机关如何抓好《规划》落实?</STRONG>
答:</STRONG>《规划》实施的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五年,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垒基固本的关键五年,需要高质效的检察教育培训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素质支撑。《规划》提出,各级检察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要强化培训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要加强检查督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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