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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2)
二是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制定实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3条检察意见,针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犯罪高发、侵害企业权益,专门制定12条检察措施,推动健全民营企业内部反腐机制。依法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监督撤案5900余件;对不构成犯罪的作出法定不起诉1200余人。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围绕“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主题发布典型案例。
三是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2023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2023年办理合规案件3800余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3100余件,占80.44%,江苏、山东等合规办案大省适用第三方机制比例达100%,防止以“纸面合规”逃避刑事制裁。涉案企业合规领域不断拓宽,逐步从刑事合规探索延展到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司法审判各领域,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合规经验,积极会同法院加强对审判阶段适用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研究,部分地方已经培育出全流程适用的典型案例。
问: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是检察机关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一年来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什么成效?</STRONG>
案管办负责人:</STRONG>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做实检察为民,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提升检察机关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抓住矛盾症结开展和解工作,审查起诉阶段共促成刑事和解2.4万件;对纷争不止案件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促成当事人和解5300余件,同比上升45.9%;做实做优检察听证工作,共开展听证25.8万件次。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大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增量”、努力减少“存量”,重复信访量占信访总量的27.3%,同比减少2.8个百分点。
二是救急解困,全力为弱势群体“撑腰”。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持续加大救助力度,2023年实际救助9.6万件10.8万人,分别上升34.1%、31.4%;实际发放救助金9.5亿元,同比上升14.5%。如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检察院针对牧民群众对司法救助知晓率不高,主动申请司法救助率低等实际情况,创新建立青海省首个藏汉双语“司法救助线索受理平台”,可通过手机微信线上报送救助资料,自2022年10月启用以来,牧民群众积极申请司法救助,受理线索同比增长3倍,司法救助线索平台真正成为群众的“暖心桥”。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帮助诉讼能力偏弱的弱势群体起诉维权,共支持起诉7.7万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万余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半数以上。如湖南省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攻克取证难题,通过支持起诉、跟进监督等方式,帮助74名农民工讨回207万元工资,用司法铁拳捍卫劳动血汗,长达7年的“讨薪马拉松”落下帷幕。
三是共建法网,有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她”温暖守护,起诉涉及家庭暴力案件563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1490件;加强与全国妇联衔接配合,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6件;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出台规范指引,推动完善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清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共救助困难妇女2.3万人,发放救助金2.1亿余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
问: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是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刑事法制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检察机关如何积极应对,更好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STRONG>
案管办负责人:</STRONG>为适应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最高检党组强调要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加快推进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探索推动形成轻轻重重、轻重有序的犯罪治理结构。
一是精准把握罪行轻重,不断健全案件分层处理机制。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片面注重“严”,也不片面强调“宽”。对严重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共起诉严重暴力犯罪6.1万人;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到“不拔高、不放过”,“防滋生、打新增”,共起诉涉黑恶犯罪2355件14902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体现“宽”的政策,对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9.8万人,同比上升12.6%;依法审慎适用羁押强制措施,联合公安部印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2023年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9万件,诉前羁押率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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