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2)
四是对于综合运用多种履职方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同共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单打独斗”,各级检察机关强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推动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共治和社会力量的保护合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公共利益。如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针对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奶瓶奶嘴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等多种检察职能综合履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检察院针对假冒宫颈癌疫苗反映出的疫苗接种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行业系统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针对某汽车销售公司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行为,依法支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与行政主管部门、公益组织形成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STRONG>
答:</STRONG>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检察之力。
一是以高质效办案助力社会治理。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进食品、药品、农产品领域案件高质效办理工作,2024年2月至1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最高检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系列重点工作,包括督促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督促整治食品药品网络直播营销乱象;督促整治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超标问题;督促整治食品掺假掺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督促互联网诊疗规范发展;督促整治药物滥用问题;督促整治过度医疗问题等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最高检、省级院将持续加大自办案件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整合优势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将以实实在在的履职办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补足行政监管的短板漏洞,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是以调研督导完善制度机制。通过调研指导,探索解决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安全领域重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优秀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地区的辐射带动效用;对办案质效明显偏弱的地方,加强督导、指导和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最高检将联合最高法出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就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适用范围、条件、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办案提供明确依据和指导。
三是以技术支撑畅通协作治理合力。指导各地加强大数据战略思维,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的重点监督领域, 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 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和运用,将数字分析技术与公益诉讼办案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支撑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一盘棋”思维,持续细化内部联动、深化外部协同,织密织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保护网。加强与行政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社会检验检测中心的协作配合,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取证勘查、检测、鉴定、评估等技术服务支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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