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2)
  6.问:《意见》对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持续提升能力素质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要求:在培训制度上,研究制定全国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在培训形式上,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培训方法。在培训载体上,设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建立培训师资库和资源库,注重开展线上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在培训资源上,加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实习实践基地;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与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等双向比照认定机制。
  7.问:《意见》对严格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作出哪些部署?
  答: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锻造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意见》从3个方面对严格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作出了部署。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结合社区工作者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日常工作制度,从严从实做好日常管理。分类完善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树立能进能出、优进绌退的鲜明导向。二是加强考核激励。以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居民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社区工作者开展考核,建立健全奖励惩戒机制,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三是强化监督约束。规范社区工作者履职用权行为,落实党务、居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探索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损害居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8.问:《意见》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一线,联系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具体,工作很忙很辛苦。《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务实措施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关爱力度。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加大在社区工作者中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的力度,大力宣传表彰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二是在生活上关怀,关心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状况,定期组织体检和关爱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帮助社区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在工作上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持续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精力为居民群众服务。
  9.问:在推进《意见》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采取阐释解读、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动各地准确把握《意见》精神,领会政策内容,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各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组织实施。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意见》要求落实责任,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本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政法、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着力跟踪问效。把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评判标准,动态掌握社区工作者队伍规模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评估。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意见》精神落地见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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