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解读(2)
二是关于申报程序。</STRONG>主要包括方案编制、组织申报、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底前,政策实施第一年为6月底前。竞争性评审包括初步审核和现场评审,初步审核后按一定比例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三是关于资金安排。</STRONG>为强化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规模效益,《通知》明确按照“奖补结合”方式安排资金,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核定总投资的40%、50%、60%予以奖补。按照升级改造里程规模分档确定奖补资金上限,公路领域最高上限10亿元,水路领域最高上限2亿元。实施第一年按照每个示范区域奖补资金的40%予以补助,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四是关于绩效管理。</STRONG>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强化跟踪问效,在实施过程中,两部门将对纳入支持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终期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阶段安排后续奖励资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尽快出台《关于做好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细化组织实施、任务方向、绩效评价等方面要求,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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