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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0px;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LIST-STYLE-TYPE: none; FONT-STYLE: normal; TEXT-INDENT: 0px; MARGIN: 0px 0px 1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FONT-FAMILY: 宋体;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0,0,0);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400; WORD-SPACING: 0px; PADDING-TOP: 0px; 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 font-variant-caps: normal;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text-decoration-thickness: initial; text-decoration-style: initial; text-decoration-color: initial; text-size-adjust: 100%">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STRONG></P>
  为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P>
  第一条【本解释适用范围】</STRONG> 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P>
  第二条【持卡人作为原告】 </STRONG>不记名预付卡的持卡人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记名预付卡持卡人与预付卡或者预付式消费合同记载当事人不一致,但提供证据证明其系合法持卡人,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P>
  有其他证据证明消费者与经营者存在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P>
  第三条【监护人作为原告】 </STRONG>监护人与经营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约定由经营者向被监护人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监护人以被监护人名义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监护人释明应以其本人名义起诉。</P>
  第四条【名义经营者作为责任主体】</STRONG> 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以其并非实际经营者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消费者请求应予支持:</P>
  (一)经营者允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P>
  (二)经营者的其他行为使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受预付式消费合同约束。</P>
  第五条【商业特许经营体系内责任主体】</STRONG> 消费者与同一品牌商业特许经营体系内企业标志或者注册商标使用权的特许人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后,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被特许人承担民事责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
  (一)被特许人事先同意承担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P>
  (二)被特许人事后追认预付式消费合同;</P>
  (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消费者可以直接请求被特许人向其履行债务;</P>
  (四)被特许人的行为使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受预付式消费合同约束。</P>
  消费者与被特许人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后,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特许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虽不存在前款情形,特许人对消费者损失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消费者请求特许人按照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
  第六条【商场场地出租者作为责任主体】</STRONG> 消费者在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处接受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租赁期满或者经营者终止经营后,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关于柜台出租者责任的规定。</P>
  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场地出租者不能提供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承担偿还剩余预付款本息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
  场地出租者明知或者应知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在租赁其场地经营期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消费者请求其与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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