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积极保障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用地用海需求(2)
四、提升要素支撑服务效能</STRONG>
(九)适应物流行业发展需要,合理设定用地条件。
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业“标准地”工作指引,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评价指标,将物流强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范围,引导地方政府以物流强度为导向设置考核指标,科学设置容积率等规划标准,推动物流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地方对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等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评价,适时编制一批节地效果好、可复制、能推广的节地技术和模式目录,重点推广物流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
(十)加强物流用地全周期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物流用地供应和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管理。物流项目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参照执行现行工业项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用途管制,不得随意变更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用地用海性质和规模。严格控制商贸园区、批发交易市场、商场等被冠以物流园区,或以物流项目名义拿地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浪费。严禁在物流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严守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底线红线,加强对物流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促进物流用地节约集约。
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强物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对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力度,为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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