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2)
第二十一条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应当支持和组织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专职科普岗位和专门科普场所,使科普成为机构运行的重要内容,为开展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普紧密结合.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科技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
鼓励企业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
第二十三条 各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等应当组织开展专业领域科普活动,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推广.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综合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开展公益科普宣传;电影、广播电视生产、发行和播映机构应当加强科普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播映;书刊出版、发行机构应当扶持科普书刊的出版、发行;综合性互联网平台应当开设科普网页或者科普专区.
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
第二十五条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健康生活,发挥农村科普组织、农村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作用,开展科普工作,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 (学)会以及科技特派员等,应当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服务,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
第二十六条 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利用当地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旅游等资源,结合居民的生活、学习等需要开展科普活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普功能,提高科普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七条 科技馆 (站)、科技活动中心和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应当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规划展览馆等文化场所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
公园、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商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
第四章 科普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可以依托现有资源并根据发展需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科普产业,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市场化,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十条 国家推动新技术、新知识在全社会各类人群中的传播与推广,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技术、新知识开展科普,鼓励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十一条 国家部署实施前沿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增进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开展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围绕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所带来的潜在影响开展科普.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防、救援、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普工作,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和平台建设,完善应急性科普响应机制,提升公众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在职业培训、农民技能培训和干部教育培训中增加科普内容,促进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和农民,提高公职人员科学履职能力.
第三十四条 提供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科普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对科普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负责.
各类互联网传播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发布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伪科学、反科学信息.对经证实属于伪科学、反科学的信息,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对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科学技术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
第三十六条 有条件的科普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结合自身专业特色组织、参与国际科普活动,开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拓展国际科普合作渠道,促进优秀科普成果共享.国家支持开展青少年国际科普交流.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完善科普工作评估体系和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公民科学素质测评,监测和评价科普事业发展成效.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三十八条 国家加强科普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和交流,提升科普工作人员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九条 科学技术人员和教师应当承担科普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
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科普.
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第四十条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科普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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