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解读(2)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明确各类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将可再生能源替代利用纳入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使用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三是落实科技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关键技术研发和试点应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四是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五是深化推进国际合作,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先进技术装备研发的国际合作,推动绿证走出去。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居民践行和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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