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编制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16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电话:010-68205338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A>
附件:《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与依据]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组织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统筹制定全国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管理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政策中,制定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
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废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及以上地方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废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体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加强绿色设计,提高产品的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维护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承担废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用好现有各类回收途径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回收服务网点、综合利用企业及其它产生废锂电池的单位或个人应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废锂电池的规范移交和科学利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在有产品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等应在有产品使用或运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本地区废锂电池回收工作。
第五条[技术标准创新]国家鼓励、支持废锂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第二章回收要求
第六条[网点规划布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基于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使用分布特点,遵循便于移交收集、确保安全贮存和运输等原则,组织有关企业、机构等研究编制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回收服务网点布局和建设运营要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同步纳入回收体系建设有关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网点建设运营要求一]回收服务网点建设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自建或合作共建,或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点,或由第三方回收贸易商等建设,或因地制宜选择其它建设模式。鼓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中央企业等参与回收服务网点建设。
第八条[网点建设运营要求二]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不得建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所界定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楼、写字楼、商务楼等建筑内(包括底商和地下室),并且与办公、生活等其它业态分隔;
(二)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满足应对火灾危险性丙类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要求,回收服务设施应包括必要的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区(贮存区耐火等4级不低于二级);
(三)配备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毯、个体防护装备、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及救援设备、绝缘辅助工具,具备必要的化学放电或物理放电能力、配置盐水池(箱)或放电柜等相应的专业设施设备;
(四)建立安全、消防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
(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信息,标识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六)不得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拆解、二次组装加工。
第九条[地方政府责任]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废锂电池回收利用监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商务、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回收服务网点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等进行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并定期在互联网、居民社区向社会公布回收服务网点目录,加强废锂电池规范回收和安全处理的宣传,统一受理回收服务的投诉,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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