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中国侨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及典型案例答记者问(3)
二是展现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审查、检察建议等方式综合履职的新成效。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多个案例组织了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对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以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案例五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侨梦苑”产业园区违规建设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和人大代表到违建企业现场查看光伏违建及安全隐患情况,与会各方就整治光伏发电项目违建问题达成共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案例二陈某合同诈骗案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当地房地产中介管理漏洞问题,检察机关向当地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住建部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除对涉案房屋中介机构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外,还对辖区内的房屋中介机构开展保障性住房交易专项检查,组织学习相关房地产经纪规定,提升房屋中介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有效促进当地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展现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涉侨企业的新进展。当前,伴随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和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大批海外华侨归国投资兴办企业,为国内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实践中,有的涉侨企业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营商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到位,导致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违反有关法规行为,对此要依法妥善处理。如案例五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侨梦苑”产业园区违规建设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华侨创业产业园区内部分侨资企业因不了解国内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在租赁的厂房楼顶违规铺设光伏组件、楼顶四周违规改建为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所、货物仓库、公寓等,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发挥与侨联共建的“检+侨”协作机制和“检侨联络办公室”作用,有效防范化解侨企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例三陈某、孔某某、某生物技术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被害单位某核酸技术有限公司系从事新药研发的侨资企业,其开发的“小核酸药物高通量筛选QC标准”在运行过程中被公司员工泄露并私自使用。办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全面准确认定商业秘密及侵权主体,帮助侨企及时挽回损失。此外,各地还深化检侨联动机制,通过风险提示、法治讲座、政策宣传等形式,共同为涉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展现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力量共同保护涉侨文物的新探索。涉侨文物是团结凝聚广大侨胞共享中国梦的文化纽带,有时因文物保护级别低,产权主体多身居海外、产权复杂等,仅靠行政机关和所有人难以解决及时管理维护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将文化遗产保护和侨胞侨眷权益保护有机结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综合运用磋商沟通、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探索破解涉侨文物管理维护困难的有效途径,实现了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从重点保护向全面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到预防性保护的转变,营造涉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根、魂、梦”意识奠定坚实基础,“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正变为现实。案例四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涉侨风貌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正是这方面的有益探索。
记者:</STRONG>检侨合作在依法维护侨益方面有哪些优势?
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负责人: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始终落实好党的侨务政策,将依法维护好广大侨胞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之一。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本,具有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对维护侨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立足侨的特色,在总的指导思想上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各自优势,依法平等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在具体工作上,要求严厉打击危害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常见多发犯罪,精准开展涉侨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涉侨信访申诉案件,主动做好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新冠疫情期间,侨企侨胞依法维权面临诸多不便,浙江、广东等地的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通过合作平台开展发布海外侨胞回国法律注意事项、筹集防疫物资等工作,为助力国内打赢防疫战、稳定海内外侨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1+1>2”的综合效果。近年来,为回应侨界期待,地方检侨合作更加密切,迈出务实步伐。相信《意见》出台之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侨联的共同指导之下,各地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机制,打造属于自己的检侨合作工作品牌,推动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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