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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
(二)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三)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否有效;
(四)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是否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
(五)本人是否涉及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经营中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关联交易是否依法披露。
履职情况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受处罚、受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信息。
第十九条 具有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一年以上的拟任人,在同质同类金融机构间平级调动(平级兼任)同类职务或改任(兼任)较低同类职务的,不需重新申请核准任职资格。金融机构应当在相关人员任职后五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存在下列情形的,相关人员不适用于本条前款规定,应当重新申请任职资格:
(一)调动、改任、兼任法人董事长(理事长)、行长(总经理、总裁、主任、首席执行官)等主要负责人职务的;
(二)由其他职务调动、改任、兼任董事会秘书以及风险总监、首席合规官、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合规官等有关许可规定有特定任职条件的职务的。
监管机构发现相关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或不适用报告制管理的,应当通知金融机构调整任职人员或重新申请任职资格。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行长(总经理、总裁、主任、首席执行官)及分支机构行长(总经理、主任)、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信用社主任、代表处首席代表等缺位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履职,并自指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负责任职资格审核的监管机构报告。各类金融机构代为履职人员范围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执行。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代为履职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监管机构发现代为履职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应当责令金融机构限期调整代为履职人员。
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行政许可规章规定期限。金融机构应当在期限内选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收到监管机构核准或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书面决定后,应当立即告知拟任人任职资格审核结果。
任职资格获得核准的拟任人到任后,金融机构应在五日内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
第四章 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理设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应健全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确保有关人员在品行、声誉、知识、经验、能力、财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达到监管要求。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拟任人在任职前接受必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具备相应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履职能力。
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委派或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应当对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纳入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或报告材料。
金融机构及其拟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和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和在任期间持续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第八条、第九条所列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金融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停止其任职并在七日内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
金融机构确认本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时,应当停止其任职。该人员任职资格失效,金融机构应在七日内报告监管机构。
第二十七条 已拥有任职资格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人员任职资格失效,金融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一)监管机构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三个月后,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且未向监管机构提供正当理由的;
(二)因死亡、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被金融机构停止其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三)因主动辞职,被金融机构解聘、罢免、调整职务,或退休及身体原因等不再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四)因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金融机构停止其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收到监管机构撤销、取消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的,应当立即停止该人员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不得将其调整到平级或更高级职务。
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虽未被取消任职资格或未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但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的行政处罚的,金融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任命该人员担任更高级职务。
第五章 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
第二十九条 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制定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指导,并检查上述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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