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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5)
第二十三条</SPAN> </SPAN>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六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内可以通过个税APP、网站选择简易申报方式办理汇算退税。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第二十四条</SPAN> </SPAN>纳税人提交汇算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依法开展退税审核。
税务机关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提供资料或更正汇算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
第二十五条</SPAN> </SPAN>申请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的,需在办理以前年度汇算补税、更正申报或者提供资料后申请退税:
(一)未依法办理以前年度汇算补税的;
(二)经税务机关通知以前年度汇算存在疑点且未更正申报或提供资料的。
第二十六条</SPAN> </SPAN>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的,按规定更正后申请退税。
第二十七条</SPAN> </SPAN>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税款。
选择邮寄方式办理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应当通过个税APP、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汇算进度并及时缴纳税款。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0px;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FONT-STYLE: normal; TEXT-INDENT: 0px; MARGIN: 1em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FONT-FAMILY: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PingFang SC', Tahoma,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51,51,51); FONT-SIZE: 18px; FONT-WEIGHT: 400; WORD-SPACING: 0px; PADDING-TOP: 0px;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 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 font-variant-caps: normal;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text-decoration-thickness: initial; text-decoration-style: initial; text-decoration-color: initial">第五章&#8194; 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SPAN>
第二十八条</SPAN> </SPAN>汇算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纠正其未申报或未补税行为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标注。
第二十九条</SPAN> </SPAN>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主动改正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第三十条</SPAN> </SPAN>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第三十一条</SPAN> </SPAN>单位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或者冒用纳税人身份办理扣缴申报、汇算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未依法办理汇算的,关联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第三十二条</SPAN> </SPAN>受托人协助纳税人虚假申报、骗取退税或者实施其他与汇算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规定处理,并纳入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
第三十三条</SPAN> </SPAN>汇算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第三十四条</SPAN> </SPAN>税务机关、代为办理单位、受托人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
第三十五条</SPAN> </SPAN>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人可以依法投诉、举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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