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答记者问(2)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
四是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完善厕所管护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增加乡村绿量。
问:整县建设美丽乡村的基本指标体系的设置是如何考虑的?
答:《实施方案》聚焦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农村幸福宜居品质三方面,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设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农村生活垃圾、农村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水土保持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乡村河湖长效管护6个二级指标。
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设置了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农膜生产使用、秸秆利用和管控4个二级指标。
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方面,设置了乡村形态、乡风建设2个二级指标。
总体来看,基本指标体系的设置力求精简,锚定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可感可及、努力可达,不搞层层报数。
问: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哪些创新点?
答: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能用一把尺子丈量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更不能用一套模式推进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目标设置、指标体系、实施路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确保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系统治理。以整县为单元,统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识别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氮、磷等污染突出的水体及所涉区域,强化流域内统一协调,系统治理。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二是坚持差异打造。从浙江、上海等地方实践看,在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后,下一阶段目标则是基本消除农村劣V类水体。考虑到各地发展条件不一样,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
三是坚持特质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整县建设美丽乡村的基本指标体系,明确基本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省级指标体系,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区域特色、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细化完善指标体系和目标指标要求,不搞整齐划一,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四是坚持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分阶段提出2027年和2035年建设目标,在指标设计和具体任务上也体现持续改善的要求,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要求2027年以前,东部75%以上,其他地区65%以上;2028—2035年,东部90%以上,其他地区80%以上。明确要求省级指标体系逐步迭代升级。
五是坚持全域提升。《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落实《实施方案》?
答:为保障《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5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单及整县推进建设目标。二是加强村民参与。在村庄规划编制、建设任务确定、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充分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对于农户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将项目的选择、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村居民。三是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安排与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相匹配的资金。完善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策。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引导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强化成效评估。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统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抽样评估。五是推动智慧支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精准化、智慧化监管,实现农业生产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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