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二)以口头、打手势或者交换物品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窃取、抢夺他人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草稿纸的;
(三)使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规定以外物品的;
(四)故意损毁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考试机等考试相关设备的;
(五)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将试题或者答题信息记录并带出考场的;
(七)在规定的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前,强行离开考场的;
(八)故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九)在计算机化考试中擅自使用外接设备的;
(十)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 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一)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二)利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三)由他人冒名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组织或者参与有组织舞弊的;
(五)在考试机、管理机或者服务器上安装作弊相关工具,或者非法侵入计算机化考试系统的;
(六)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行为的。
第十二条 试卷评阅期间,经评卷专家组认定,应考人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一)在答题卡、答题卷上作提示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的;
(二)同一试卷答题笔迹前后不一致的;
(三)同一科目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答题轨迹高度一致(雷同)的。
试卷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注协确定。
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规行为成立的,根据违规具体情形和情节,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免予考试资格的,由中注协给予其撤销已免试科目和不得参加以后连续5个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已经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的,由财政部考委会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伪造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的,由中注协给予其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在组织报名、编排考场或者准考证发放、下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一)为不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证件,使其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因编排考场或者发放、下载准考证等工作失误,致使应考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有泄露报名人员信息数据、考场编排信息等行为,致使考试工作受到重大不良影响的。
第十六条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命制期间以及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内,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一)应当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二)丢失、泄露、盗窃、或者损毁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
(三)截留、窃取、擅自开拆、外传未开考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
第十七条 在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一)擅自为应考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拆启试题的;
(三)发现应考人员有违规行为不予制止或者为应考人员实施违规行为提供便利的;
(四)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的考场秩序混乱的;
(五)擅自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考试用纸或者与考试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六)应当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七)考试后擅自拆启已密封的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八)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其他考试安排的。
第十八条 在试卷评阅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注协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一)应当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二)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三)偷换、涂改、篡改应考人员答题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评卷数据信息的;
(四)盗窃或者损毁应考人员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评卷数据信息的;
(五)泄露有关考试信息的。
第十九条 在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停止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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