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现场实录)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现场实录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STRONG></SPAN>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检察履职,促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STRONG></SPAN>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3万人,提起公诉163.1万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等制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6.03万人。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336人,伸张法治正义。
  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万人。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犯罪56.4万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1268人。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17名儿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死刑。
  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协同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27.2万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联合公安部督办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案件,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39人提起公诉、依法严惩。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458人,办理公益诉讼5061件,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安定。深化醉驾依法治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服判率96.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4.8个百分点。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同比分别下降17.1%和19.7%。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STRONG></SPAN>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068人。坚持有逃必追、有赃必缴,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指导广东检察机关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美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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