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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21条政策措施 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经省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发布,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6条”),出台阶段性稳增长政策,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16条”大部分政策于今年3月底到期。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系统评估“16条”政策阶段性效果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研究提出接续政策,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二、主要特点

《若干政策措施》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持续发力。加强与已出台政策的衔接延续,突出政策的系统性、连续性,最大限度提升政策整体效能,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二是突出惠企导向。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持续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减负赋能”重要部署,在“16条”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政策门槛、扩大政策范围,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系统评估“16条”政策效果,效果好的政策继续实施,低效无效政策不再执行,新政策接续跟上,新老政策同向发力,确保政策迭代优化、互为支撑、整体最优。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共4方面21条。

(一)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一是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为降低消费贷款融资成本,增加大宗商品消费,提振消费水平,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按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二是发放“蜀里安逸·美好生活”消费券。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持续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发放“蜀里安逸·美好生活”消费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川酒川茶等专项消费券,充分挖掘消费潜力。

三是实施首发经济激励。为加大国际国内品牌引进,推动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在川聚集,加快建设国际消费目的地,实施首发经济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川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中国首店、西南首店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激励。

四是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为适应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趋势,持续激发消费新动力,培育消费增长新动能,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且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最高100万元。

五是实施演艺赛事活动激励。为促进演艺赛事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演艺赛事活动对塑造文旅品牌、带动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影响力的积极作用,实施演艺赛事活动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在川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根据累计售票总人数、售票收入及经济贡献,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引进高品质剧场演出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根据累计观演观众人次及经济贡献,给予最高90万元激励;引进全国性演艺赛事交易活动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根据参展企业和签约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引进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根据赛事级别,给予最高600万元激励。

六是实施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激励。为充分发挥重大文旅消费活动对带动文旅产业发展、促进文旅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实施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在川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承办方,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七是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为进一步激发二手车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和更新消费,推动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形成联动,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

(二)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一是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为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降低招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支持稳定就业,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政策。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招工成本补贴。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地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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