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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答记者问(3)
  值得一提的是,</B>本次清理整治行动邀请新华社全程参与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共同建立线索共享、案例同查、典型共报、经验同推工作机制,新华社及国内分社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和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工作合力,力求通过此次清理整治,助力负面清单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问:</B>当前,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广受社会各界关注。请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在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提振投资信心方面有哪些作用,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答:</B>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的管理模式,要求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最直接的获益者就是民营企业;五版清单事项持续缩减,一批领域或是准入限制放开、或是准入环节精简,充分释放了放宽准入的政策红利,最直接的惠及者也是民营企业。具体来讲,我国近年来深入推进清单落地实施,持续放宽和畅通民营企业准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持续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能源、铁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门槛”不断降低,市场规则更为透明,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对激发民企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绍台铁路开通运营,一批民间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落地开工,标志着民营企业参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25年1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为5670.7万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为42万家,占比92%以上,已成为我国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随着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清单事项持续缩减,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民营企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民营企业不怕市场竞争、不怕竞争激烈,怕的是缺少公平竞争的机会,怕的是受到差别歧视待遇。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才能有效地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更大程度地释放民营企业创新潜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竞争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能够有机会“准入”、有意愿“想入”、有规则“融入”到更广阔的市场经济建设发展空间中来,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此次负面清单修订,既立足当下,更加聚焦民营企业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又着眼长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持续健康成长,体现了民企所盼、民心所向。
  问:</B>一些新业态新领域没有直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但企业想“入行”实际会遇到很多困难。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效果?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答:</B>新业态新领域往往处在快速发展期,创新主体多元、技术迭代迅速、发展路径多变,难以用行政审批的传统准入方式进行管理,同时企业又容易遇到要素保障、标准制定、市场监管、场景开放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短板,难以进入市场,需要探索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模式,开展体系性准入机制设计,全面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的重大部署。《意见》明确了具体落实安排。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为政策载体,先后在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地,谋划推出了一批体系性、突破性较强的政策举措,在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型能源、信息安全、智慧交通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例如,支持海南组建全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打破我国商业航天“发射难”堵点卡点;支持深圳建立全国首个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平台,打通供应链和产业链融合渠道;支持安徽合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准入标准,有力破除运营体制、空域规划、数据安全、场景开放等障碍等。
  下一步,</B>我们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两个方面把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强化重点突破,完善监管模式。</B>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充分挖掘场景开放创新需求,谋划推出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超级场景,加快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创新生态”正向循环,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另一方面,强化试点建设,加快升级迭代。</B>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新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动试点相对成熟的已有特别措施增点扩面、体系迭代,适时上升为全国层面制度性成果,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进一步精简优化。
  问:</B>此次清单修订“放”了一批市场准入管理措施,释放了改革红利。但“放”了之后如何“管”,也广受各方关注,请问后续将如何加强准入后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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