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化肥”零容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起典型案例
<DIV style="BORDER-BOTTOM: 0px; BORDER-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PADDING-TOP: 0px" class="trs_editor_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eb">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化肥产品执法打假工作,依托“铁拳”行动组织全系统严查重处化肥质量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化肥质量违法案件3260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2件。现公布2024年度化肥质量执法八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明县亭亮星科农资店销售不合格化肥案</STRONG>
2024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市场监管局对宁明县亭亮星科农资店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化肥和违法所得9630元,并处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1日,宁明县市场监管局对宁明县亭亮镇亭亮星科农资店依法进行检查,对该店铺及仓库中标称湖北省绿浓肥业有限公司、湖北雅米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4种秧科复合肥料进行抽样送检,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涉案肥料6.8吨。为强化执法协同联动,全链条查处违法行为,通过线索通报,属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生产肥料窝点进行查处捣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诺普沃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伪劣化肥案</STRONG>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山东诺普沃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等人依法作出刑事判决。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他涉案主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辖区内某仓库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品牌为欧农海德鲁三款不同型号化肥,包装袋上标注原产国为挪威,涉嫌伪造产地。经查,当事人从国内生产企业采购国产化肥,重新包装并标注原产国为挪威等国家,伪装成进口化肥高价销售。经抽样检验,其中两款硝态氮项目不合格。因涉案金额较大,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4月10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赴山东省寿光市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生产工厂2个、销售窝点1个、成品仓库1个,查获涉案化肥220余吨、伪造进口外包装袋100余种。经查,当事人累计向全国各地销售假冒进口化肥12515吨,涉案金额6018万元。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他不构成犯罪的涉案主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案例三: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贺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STRONG>
2024年6月10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将贺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移送公安机关,联合进行查处。
2024年5月,新乡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线索摸排,发现贺某某等人制售大量假冒伪劣化肥。经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调查,犯罪嫌疑人贺某某等人自2022年以来,委托有关公司和个人,生产销售假冒湖北“鄂磷大化”和四川“万稼宜”等品牌复合肥料,上述化肥经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打掉犯罪团伙4个,查扣涉案资金328万元、冻结367万余元,查扣成品复合肥料24.57吨、复合肥料颗粒100余吨、“鄂磷大化”等9个品牌肥料包装袋95199条、手提封包机1台,办理行政案件9起。案件涉及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6省(区),假冒品牌55个,涉案肥料1万余吨,涉案货值金额1850万元。当事人行为因涉嫌构成犯罪,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联合做好查处工作。
案例四: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隆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STRONG>
2024年4月22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安徽隆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的40家化肥经营户,依法作出罚没款合计345.7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线索摸排,发现安徽隆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江某等人制售伪劣化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扣押用于生产伪劣化肥的包装袋48个品种共计11.5万条。同时,对寿县众兴镇李某昌农资经营部等5家化肥销售单位开展突击执法检查,扣押涉案化肥60吨,经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联合专案组经过收网行动,打掉制假售假团伙一个,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捣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10余处,现场扣押假劣化肥400余吨,生产用原材料2000余吨,包材20余万条,查封制假流水线4条及大量生产设备,涉案金额1100万元,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根据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的移送意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的40家化肥经营户依法作出罚没款合计345.71万元的行政处罚。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