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8起公益慈善领域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2)
  “杨柳助学基金会”案</STRONG>
  “杨柳助学基金会”未经登记,擅自以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经查,该非法社会组织刻意以“助学”作为业务范围、以基金会作为组织形式,将自身包装成合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其对外打着“爱心助学”的旗号,通过朋友圈、工作群等网络平台,以“杨柳助学基金会”名义公开发布筹集资金信息,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破坏了公益慈善环境。2024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民政局依法对“杨柳助学基金会”予以取缔。
  “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案</SPAN></STRONG>
  “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违规编造“国字头”名号,并刻意使用“应急救援”、“忠诚卫士”等热点词组,以此冒充公益组织、骗取公众信任。其租用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内部设置产业部、应急救援部等多个部门,并设有总队长、秘书长等多个职位。组建“忠诚卫士浙江总队大群”、“忠诚卫士浙江总队筹建领导小组”等9个网络群组作为互相联系的平台,并在“总队”之下筹备组建市级支队,意图发展更多人员加入该组织,存在较大的社会稳定风险。2024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依法处置,责令解散“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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