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为便于各方面准确把握有关情况,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在全面总结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执法的监督职能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巩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包含七个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有效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二是明确行政复议监督涉企执法重点。包括强化对涉企罚款、涉企政府失信等突出问题监督力度,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督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吸纳涉企行政争议能力。包括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推进涉企“在线复议”,持续面向企业宣传行政复议。四是做深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包括落实涉企行政复议办案沟通机制,加强调解和解,凝聚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合力。五是深化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效能。包括加强涉企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健全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统一规范涉企行政争议处理。六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包括组织涉企行政复议听证旁听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会商,加强规范涉企执法指导培训。七是凝聚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合力。包括推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机制,开展行政争议化解联合调研,形成规范涉企执法监督合力。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上有哪些重点安排?
一是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注重对大额顶格处罚、无裁量基准处罚、异地执法等情形的审查核实,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大涉企政务失信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依约履行行政协议、随意改变行政承诺等失信行为,依法维护有关企业信赖利益等各项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办理涉企管理领域案件。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四是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及时督促调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干预各类经营主体自主决策的“红头文件”,促进不同层级的涉企政策同向发力。五是督促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对于有履行内容或者整改要求的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全面建档立账,逐案督促落实,确保决定内容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意见、建议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问:《指导意见》在形成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合力上有哪些要求?
《指导意见》突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发展改革委等涉企管理部门、工商联以及有关监督部门的衔接协作,凝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一是推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机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回访涉案企业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的满意度,了解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焦点和难点,发现企业仍存在与行政复议案件相关、尚未完全解决的实际困难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推动解决。二是开展涉企执法和争议化解联合调研。与当地企业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听取企业对涉企执法、涉企行政复议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规范涉企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形成规范涉企执法监督合力。在涉企执法领域做到共研问题、共纠违法、共促实效,形成考核督察、规范执法、个案监督多维度规范涉企执法的制度合力,推进涉企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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