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答记者问(2)
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运作。《方案》明确要求贷款经办机构在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同时,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授信评审、贷后管理,落实消费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个人消费贷款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不得借政策出台诱导居民进行借贷;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做好借款人身份、消费信息识别,有效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和风险管控,防止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套取贴息资金。
四是注重加强部门协作。为推动政策高效规范落实,《方案》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实行全流程管理,分别明确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以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地方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局的职责分工,明确贴息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工作流程,将贷款经办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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