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答记者问(2)
一是聚焦共性问题,带动促进行业效能提升。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应用人工智能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问题,打造“示范价值高、带动效应强”的标杆应用,促进全行业生产效能提升。
二是打造共创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打通人工智能应用供需对接、数据开放、资源共享、技术交流渠道,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研发中试验证环境,以应用发展带动技术创新,孵化培育领先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集群。
三是沉淀共性能力,大幅降低应用创新门槛。通过“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标准体系”,打造算力、数据、模型共性服务能力,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和推广,加速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四是培育共赢生态,促进行业创新范式变革。坚持开放协作、互利共赢,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资源共享、能力互补、良性互动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问:下一步,在推动《意见》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落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浮于表面等问题。
二是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行业应用潜力、成熟度、带动作用等因素,进一步选择价值变量大的应用场景,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并动态滚动更新,实现长期和短期、动态和静态相结合。
三是营造良好应用环境。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应用规范、伦理规则,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推动重点场景“敢开放”“真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放场景等支持技术落地。
四是促进产业生态发展。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培育智能原生企业。加强开源生态建设,支持优质开源项目发展,提高国际影响力。
五是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对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等影响的研判评估和应对工作,增强就业创造效应,减缓就业替代效应。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带来的相关安全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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