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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审查要求,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适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制修订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1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4.解读.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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