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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专项报告解读(2)

  依法开展刑罚监外执行监督</STRONG>

  维护监外执行秩序</STRONG>

  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机构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提出纠正意见15.4万件</STRONG>

  报告指出,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重要方面。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的监督,切实维护监外执行秩序。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机构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提出纠正意见15.4万件;对遵守规定、认罪悔罪、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他们更好融入社会。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督,2021年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纠正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633人,助力营造清朗选举环境。2022年以来,检察机关坚持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加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

  依法开展</STRONG>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STRONG>

  检察机关对消极执行、违规终结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8.4万件</STRONG>

  报告指出,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对消极执行、违规终结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8.4万件。

  报告指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既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也包括追缴、责令退赔、处置赃款赃物、没收作案财物等涉财产判项执行。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推动纠正刑罚执行领域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违法执行等问题1328件。

  最高检挂牌成立“检察侦查厅”</STRONG>

  统筹指导全国检察侦查工作</STRONG>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735人</STRONG>

  报告指出,检察侦查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经中央编办同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统筹加强和指导全国检察侦查工作。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减假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1735人。

  践行正确人权观</STRONG>

  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STRONG>

  检察机关依法受理罪犯控告、举报、申诉2.5万件</STRONG>

  报告说,检察机关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会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受理罪犯控告、举报、申诉2.5万件,细致核查涉嫌冤错案件、刑期计算错误、累犯认定错误等问题线索,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决定等3312件。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保障被监管人控告、举报、申诉权利,认真落实与罪犯定期谈话、罪犯约见检察官、检察官接待日等制度,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察官信箱,及时处理罪犯诉求,加强权利救济。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保障被监管人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开展禁闭适用、戒具使用以及劳动场所等刑罚执行方式、条件的法律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5.7万件。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罪犯权益保护,协同完善亲情帮教、保外就医、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加强被监管人死亡法律监督,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监狱,会同司法部集体约谈有关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推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保障在押、服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等制度措施,用心做好精准帮教工作。在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的同时,协同做好心理疏导、综合救助、督促监护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依法保障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未成年人就学、就业等权利。

  建立完善</STRONG>

  “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STRONG>

  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723次、看守所巡回检察5122次,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801件;研发、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14.4万条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一体加强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数字检察,有力推动刑罚执行监督提质增效。

  报告说,检察机关巩固派驻检察基础作用。制定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优化派驻检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派驻检察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注重发挥派驻检察直接接触、动态掌握监管活动的优势,更好发挥刑罚执行监督反向审视功能。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的力度和效果,2018年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创设巡回检察制度。最高检总结巡回检察经验成效,制定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及配套指引,明确常规、专门、机动、交叉等巡回检察方式,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在公安部、司法部等大力支持下,最高检先后组织对20省20个监狱、18省21个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2021年1月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723次、看守所巡回检察5122次,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所内混管混押等突出问题;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801件,已立案侦查293人。在开展常规巡回检察的同时,坚持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回哪里、哪类问题突出就监督哪类,针对刑罚交付执行、被监管人死亡、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等开展专门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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