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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5)

  (四)统筹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家长委员会全流程深度参与食堂管理,形成政府监管、学校主责、社会监督的联动治理新常态。二是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承包经营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管理,完善大宗食材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强化食品随机抽检工作,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三是推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增加对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查频次,加大对学生群体中热销食品的监管力度,对无证摊贩、“三无”食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学校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素养。

  (五)强化网络食品等新业态食品的监管

  一是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直播电商、连锁餐饮等分别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推动监管方式由传统向智慧转变,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二是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许可证等经营主体资质数据的比对机制,提升政府数据库动态推送能力,使第三方网络平台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入网食品商户的资质情况,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压实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审核责任,完善监测及风险处置等相关要求,明确对网络平台的异地执法权,加大对网络平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无堂食外卖,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的治理。

  (六)健全进口食品相关法律制度

  一是明确海关在进口食品监管中实施合格评定制度,可以根据风险管理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项目开展检测,以利用好有限的实验室资源,实现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最大化。二是授权海关可以采用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经过认证的海关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对进口食品进行检测,与国际标准接轨,服务口岸营商环境。三是针对目前跨境电商领域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优化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制定进口食品负面清单,明确食品召回责任,填补风险防控漏洞,严防高风险食品流入。

  (七)巩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自媒体作用,进行常态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法治意识。二是加大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强化职业道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三是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和投诉举报制度,形成由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员、专家、市民代表、志愿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络,筑牢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

  (八)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各地及各部门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熟经验,将其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为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压实各方责任,补齐法律短板。三是完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制定统一的行政裁量基准框架,对罚款金额进行梯度化重构,增加对违法企业及法人代表的信用惩戒制度,遏制对赔偿制度的恶意滥用。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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