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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典型案例

  2024年4月,司法部联合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在全国组织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行动开展一年多来,各地涌现出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地持续深化“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进一步做实做优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部发布5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老年人人身损害索赔、综合性家事公证服务等内容,充分展现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典型案例目录</STRONG>

  1.江苏省某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陈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2.浙江省某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吴某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3.山东省某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李某房屋租赁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4.江苏省某公证处为老年人王某提供监护、遗嘱等综合性家事公证服务案

  5.广东省某公证处为老年人周某办理委托公证提供上门服务案

  案例一</STRONG>

  江苏省某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陈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STRONG>

  82岁的陈某某步行去菜场买菜途中,被市政公司摆放于路面的交通锥绊倒受伤,就医诊断为骨折。出院后,陈某某家属与市政公司多次沟通,未能协商一致解决赔偿事宜。陈某某家属就陈某某受伤赔偿事宜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陈某某系高龄独居老人、无固定生活来源,根据《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其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范围限制,因此,依法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并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于当日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上门会见行动不便的陈某某,详细了解案情,认为本次事故关键为市政公司是否存在过错,需要寻找目击者或者调取事故发生周边地的监控录像来判断。承办律师多次到事故现场走访,最终通过某沿路商家的监控查到陈某某摔倒事故的整个过程。根据视频资料显示,系因锥形筒的摆放位置不够明显致陈某某被绊倒。据此,承办律师整理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承办律师提交视频、出警记录、诊疗记录等证据证明受援人陈某某受伤与市政公司违规摆放交通锥存在因果关系,市政公司因为没有尽到安全谨慎施工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市政公司承担本次事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赔偿陈某某各项损失2万余元。

  本案是一起因道路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侵害老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案件。目前,我国正迈向老龄化社会,在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应注重保障老年人日常活动安全。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承办律师认真履职,多次走访现场还原案件事实,搜集证据材料,最大限度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法律援助作为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保障重点群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案例二</STRONG>

  浙江省某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吴某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STRONG>

  吴某年逾九十,育有三子三女,子女成年后各自立业成家,吴某则一直独居生活。吴某因意外摔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全天候照护。然而其六名子女就赡养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其中长子以“母亲财产分配不公”等理由明确表示拒绝参与协商。

  吴某其他子女代吴某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吴某请求赡养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且其属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可以依法对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于当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方言的律师承办此案。

  考虑到吴某身体状况特殊、行动不便,在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承办律师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并获得受理。承办律师立即会同检察人员前往当地村委会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证,吴某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任何经济来源,其家庭结构较为特殊,六名子女分别来自两段婚姻。早年吴某主持析产,明确房产由三名儿子继承。小儿子未与长子协商,擅自将吴某的自留地使用权出售,吴某就此事偏袒小儿子,致使长子断绝家庭关系并停止履行赡养义务。

  此前,村委会曾多次就老人赡养问题组织调解均未成功,因此,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承办律师与法院、检察院、基层自治组织多方共同努力下,六名子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长子及三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次子、小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400元。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赡养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因财产争议免除。承办律师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证据固定老年人吴某无收入、生活不能自理等事实,并联动检察院支持起诉,会同多方以“法律+伦理+亲情”方式组织调解,差异化设定了赡养费标准。本案体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协同的治理效能,通过调解优先和“情理法”有机融合,在保障法定赡养义务履行的同时,修复亲情关系,构建了“司法兜底+社会协同”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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