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典型案例(3)
公证处了解情况后,经初步审查,明确周某委托近亲属出售房产的事项符合办理委托公证的条件,随即向小周详细说明了委托公证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鉴于老人年事已高、出行困难,公证处迅速响应,派出两名公证员携带便携式公证设备,前往养老院为老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公证员与周某通过沟通对话评估其精神状态和认知能力,确认老人在办理手续时意识清晰、意愿真实。公证办理过程中,公证员向老人及小周逐条解读委托书内容,确保二人能够完全理解包括委托权限范围(如代为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委托期限及潜在的法律风险等相关事宜和相应法律后果。现场办理过程持续约一个小时,公证员始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晦涩法律条文,以温和耐心的态度反复强调关键信息,直至老人完全理解后签字确认。办理结束后,公证处迅速完成后续审批流程,并于当日出具公证书,极大方便了公证当事人。
本案是公证机构主动延伸服务、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公证处聚焦老年人特殊需求,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上门服务减轻老人办证负担,在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关键程序到位的前提下简化非必要环节,突出人性化办理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行动不便、子女协助困难的实际痛点。这种“法律严谨性+服务灵活性”的结合,不仅体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与效率,更彰显了公证行业尊老护老、为民解忧的温度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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