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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8)
<P>  不得为自然人、其他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P>  (五)不得利用受托人的专业优势和地位为自身、劣后级投资者以及第三方牟取不当利益,不得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信托产品和不同投资者;
<P>  (六)不得以信托产品财产与本公司关联方进行不当交易、非法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公司注资等。
<P>  第
<P>  第五十七条信托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所面临的各类风险,确定总体战略和政策,建立与信托产品特点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覆盖信托产品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风险管理制度。
<P>  第五十八条信托公司应当将每个信托产品所持各类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纳入资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每个信托产品信用风险监测,评估并持续关注信托资金使用方和基础资产的资信状况和增信措施有效性,审慎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至少按季参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依规督促信托资金使用方清偿债务。
<P>  第五十九条信托公司应当加强信托产品财产投资集中度风险监测,识别信托产品风险暴露较为集中的资产、行业、区域、业务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立集中度风险控制指标,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
<P>  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三百亿元。
<P>  信托公司管理的含自然人投资者的全部信托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信托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P>  第六十条信托公司以信托产品财产投资标准化资产的,应当结合不同信托产品特点,监测基础资产市场价格波动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P>  第六十一条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信托产品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运用适当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每个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并持续更新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P>  信托公司应当合理确定每个信托产品的运作方式、负债比例以及每个开放式信托产品的开放频率、投资者结构、投资策略等交易结构。信托产品基础资产的流动性应当与包括资产管理产品在内的各类投资者赎回需求相匹配,防范期限错配风险。封闭式信托产品期限不得低于九十天。开放周期低于九十天的信托产品应当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每个交易日开放的信托产品不得直接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P>  第六十二条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全流程操作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信托文件履行受托管理责任。
<P>  第六十三条信托公司应当评估每个信托产品的资产质量和信托公司受托履职情况,客观判断因受托履职不当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对于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信托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时、足额确认预计负债。
<P>  第
<P>  第六十四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与投资者联络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按照信托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信息披露资料。
<P>  第六十五条投资者向信托公司查询与其信托产品财产有关信息的,信托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
<P>  第六十六条信托产品设立后,信托公司应当按季制作信托产品的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并向投资者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报告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P>  (一)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P>  (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
<P>  (三)信托产品的净资产和信托单位净值及变动
<P>  情况;
<P>  (四)信托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
<P>  (五)信托经理、投资合作机构、托管人变更情况;
<P>  (六)信托财产运用变动情况;
<P>  (七)信托产品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P>  (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P>  第六十七条信托产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公司应当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有关情况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事项基本情况、对信托产品运行和投资者可能产生的影响、信托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后续方案:
<P>  (一)信托产品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P>  (二)信托单位净值出现信托文件规定的大幅下滑情形;
<P>  (三)信托资金使用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P>  (四)信托产品财产的担保方不能继续提供有效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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