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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涉民企案缘何再审改判

  从注册资本制度变迁后的罪名纠偏,到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清晰界分,从企业经营资产混同的实质审查,到亿元股权转让中的平等保护,最高人民法院11月5日集中发布的4起涉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均通过再审程序实现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精准统一。用掷地有声的裁判,回应市场主体的法治期盼。

  这些案件缘何启动再审程序并最终获得改判?

  恪守罪刑法定,纠正注册资本类涉企错案

  随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的送达,谢某等三人虚报注册资本、私分国有资产、行贿、职务侵占案迎来了最终结果——判决维持对谢某私分国有资产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同时宣告谢某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赵某某、杨某某无罪,一场跨越十余年的司法审理画上了句号。

  时间回溯到2004年9月,时任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谢某,与副总经理杨某某商议后,决定注册成立一家房产公司。为解决注册资金问题,谢某指使公司财务总监赵某某以棚户区改造为名,从某信用社贷款800万元。随后,三人以某集团公司出资600万元、杨某某出资200万元的名义虚报注册资本,取得验资报告后便迅速归还了贷款。2007年2月,这家匆匆成立的房产公司被注销。这笔“借资注册”的操作,数年后引发一系列司法程序。除虚报注册资本外,三人还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行贿、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

  2010年1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并与其所犯贪污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所判刑罚并罚;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赵某某、杨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谢某提出上诉。

  2014年7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将一审判决对谢某犯贪污罪的定罪量刑部分改判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及相应刑罚,其余维持原判。

  裁判生效后,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辽宁高院决定再审。

  再审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问题成为案件的突破口——法律适用的时间节点。辽宁高院再审认为,2014年3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原则上将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同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相关立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适用边界。而本案原二审判决作出时间,恰在上述法律修正及立法解释出台之后。就此,辽宁高院认为,本案应适用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关立法解释。而按照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关立法解释,三名原审被告人注册成立某房产公司没有实缴出资的行为,并未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故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再审判决,维持对谢某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宣告谢某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赵某某、杨某某无罪。

  司法实践中,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随社会发展不断完善。本案的再审改判,正是司法机关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准确划定罪与非罪界限,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秉持刑法谦抑,划清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发布的再审典型案例中,叶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窦某某职务侵占等再审改判无罪案,均由合同纠纷引发,再审法院通过实质性审查还原案件真相,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精准划定罪与非罪边界,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司法温度与公平正义。

  原审被告人叶某某系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该商贸公司在某商场转让招标中以460万元中标,与某商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叶某某累计交纳转让费120.01万元,剩余款项未支付。2008年6月,叶某某与商场租户胡某某、王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金30万元,先支付6万元,剩余24万元待叶某某获得某商场正式授权或产权后付清。为收取剩余租金,叶某某伪造了“西区发改局已收到叶某某余款340万元”的收条,租户随后支付了24万元。

  案发后,一审法院认定叶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叶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裁判生效后,叶某某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再审审理中,四川高院重点审查了叶某某是否具有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主观故意”这一核心构成要件。法院认为,叶某某与某商场基于意思自治签订转让协议并支付部分转让费,双方纠纷源于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分歧;叶某某虽有伪造收条等行为,但未造成租户损失,租户签订的租赁协议有效且已实际占有使用商铺,故叶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2024年4月,四川高院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叶某某无罪。

  此案的改判,明确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标准,强调不能仅凭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就动辄以犯罪论处,必须严格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主观故意”这一核心构成要件,为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明确司法指引,切实增强了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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