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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召开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新闻发布会(2)

  三、依法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依法维护股东与公司之间财产相互独立、责任相互分离、产权结构明晰的现代企业产权结构,对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预期和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公司法关于公司法人地位、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规定。一方面,严格遵循法人财产独立原则,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规范,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向企业转嫁风险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股东有限责任风险控制功能,依法维护诚信出资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依法出资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责任之间建立有效“防火墙”,激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投资创业热情。在今天发布的“某投资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审,改判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受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无需被公司债权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激励更多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四、依法创新执行举措,维护民营企业信用

  人民法院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是维护企业信用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坚决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例如,在本次发布的“某家居公司诉某咨询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在审查确定当事人间存在真实争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申请,采取执前扣划措施,既避免了胜诉一方民营企业因现金流短缺而陷入财务困境、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又避免败诉一方可能因成为被执行人而出现征信问题,影响企业信誉。本案处理最终实现了各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和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依法平等保护、同等保护理念,通过持续发布典型案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向全社会释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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