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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会同全国总工会、最高检联合发布 2025年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3)

  【协同协作履职情况】

  2025年3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收到区总工会移送线索,反映部分快递企业可能存在考核标准、算法设定不合理情形。经初步调查,区检察院于同年4月依法立案。办案中,区检察院聚焦标准设定、算法规则等核心争议问题开展系统性调查。同时,综合运用可信时间戳等技术,对平台APP相关派送规则、考核界面等进行电子数据证据固定。经综合调查发现,部分快递物流企业算法考核规则失衡,针对快递延误、客户投诉等考核项目设置多重罚则,且罚款系数过高,甚至实行“投诉即扣费”的先行扣款算法;部分企业派费计价与支付规则不合理,普遍采用“总部-加盟商-快递员”的多层转拨方式,链条长、风险高,极易发生拖欠、克扣现象;此外,平台对派费抽成比例普遍设置过高,且缺乏协商和公示程序。

  2025年5月,区检察院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社部等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向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企业违法问题,并指导和督促企业优化算法规则,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区人社局提出的新业态监管难度大、算法专业性强等难题,区检察院邀请区总工会、区委网信办、行业专家以及快递员代表共同参与听证,通过解析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企业算法公示、算法取中的义务,以及部门协同监管职责。为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区总工会结合听证,同步向辖区快递物流企业等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形成检察监督、工会维权的叠加效应。

  2025年7月,区人社局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先后约谈多个涉案快递企业,责令其围绕考核系数、派费计价、抽成比例等算法设置开展全网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专项排查上海地区1580余家一级加盟商和32600余名快递员,就抽成比例过高、派费提现不畅、奖惩系数失调等问题立案48件,行政处理5件;向企业发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设置指南》《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300余份,强化行业指导。

  为实现长效治理,区检察院、区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持续协同跟进平台企业深化治理。2025年8月至10月,在区总工会、区检察院的共同推动见证下,多个涉案快递公司总部先后召开协商恳谈会,快递职工代表与总部企业代表就平台算法、考核规则开展协商,分别签订覆盖全网的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议,平台企业派费直达机制已全面覆盖加盟商,同时提升了快递员单件派费收入提现比例,惠及行业165万余名劳动者。

  【典型意义】

  当前,快递物流等新就业形态已成为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影响亿万百姓工作生活的重要就业方式,但也随之面临算法不明、规则不畅等壁垒。本案直指新就业形态下算法规则这一最前沿、最直接的问题,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协同发力,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与“一函两书”的有机衔接,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系统整治,督促企业围绕核心算法源头治理,并推动头部平台企业签订覆盖全网的算法协议,将整改成果制度化、固定化。该案不仅实现了从末端维权到源头治理、从一域整改到全网优化的跨越,更构建起数字时代检工协作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新模式,探索出“个案推动+行业治理+制度构建”的系统性监督路径,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

  案例四

  江苏省高邮市总工会、检察院联动保障涉铅企业职工生命健康权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涉铅企业劳动者社会保险“一函两书”

  【基本案情】

  高邮电池工业园是江苏省唯一以电池工业为主题的专业化产业园。园区内重点电池在产企业13家,其中从事铅蓄电池生产的企业11家、铅电池添加剂生产企业1家、涉铅先进材料生产企业1家。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铅会以蒸汽、粉尘和烟雾等形式,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相关劳动者会产生职业性铅接触,存在引起职业病的较高劳动风险。

  【协同协作履职情况】

  2025年3月,江苏省高邮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在开展日常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涉铅电池企业存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随即向有关企业制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企业依法保障涉铅劳动者合法权益。因企业考虑用工成本等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市总工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文件和江苏省《关于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保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

  2025年4月初,市检察院初步调查查明,涉铅电池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防护措施满足要求,但是部分企业劳动者存在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缺失的情况。经研判认为,生产作业过程虽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但社会保险缺失无法保障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后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权益。同年4月27日,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调取全市涉铅电池企业近三年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并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有5家企业多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未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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