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律师协会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倡议书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近年来,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冒充律师、以低价向律师转介案件等不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降低了法律服务质量,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维护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律师行业的独立与公信力、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武汉市律师协会特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禁以设立、参股、入伙、担任顾问等形式(无论隐名或非隐名)经营或参与经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已存在上述行为的,应立即退出,并主动报告。
二、不以办公、值班、驻点、接洽当事人等方式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经营场所开展律师业务。
三、不将律所名称、字号、标识、企业微信、执业证书等提供给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宣传或经营活动。
四、不承办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转委托的任何业务,杜绝违规代理。
五、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不得私自接案、违规收费、低价竞争、虚假宣传,不得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不得以向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回扣的方式承揽案件。
法律服务市场的净化,事关行业尊严与共同利益。律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更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的自律与担当。让我们立足当下,放眼长远,不为眼前小利所惑,不因一时得失而动摇初心。希望全体同仁砥砺专业本领,塑造良好形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守护律师行业的清朗天空,携手开创行业健康发展的美好未来!
武汉市律师协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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