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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2)

  (一)坚持从严惩处和精准打击相结合,突出打击重点

  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3.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7万人,重刑率达2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3个百分点。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总方针和主基调,一以贯之、一体适用于新型毒品案件审判,不断加大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新型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以及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组织多人制造新型毒品甲卡西酮并向社会大肆贩卖的被告人严某柱、董某震死刑;河南法院对长期、大量贩卖医疗用麻精药品盐酸哌替啶片剂的被告人苏某和判处死缓;广东法院对大宗贩卖高纯度依托咪酯的被告人曾某衍判处无期徒刑。对于利用麻精药品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鉴于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有别,人民法院在审理新型毒品案件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区别对待,充分考虑涉案毒品毒害性、纯度、滥用情况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于涉医疗用麻精药品案件,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坚持法理情相融合,既从严惩治导致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免受麻精药品滥用之害;又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用药需求,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罚当其罪。河南法院对于出于医疗目的从境外代购精神药品氯巴占并在病友圈售卖的被告人胡某弟,依法认定不构成毒品犯罪,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免刑。

  (二)坚持规范指引与案例指引相融合,强化审判指导

  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对新型毒品犯罪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坚持规范指引与案例指引双向发力,不断加强新型毒品案件审判指导工作。

  一是制发规范文件,统一裁判尺度。2023年4月,针对麻精药品替代滥用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同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专节规定了涉麻精药品犯罪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就新型毒品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等问题给出指导意见,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更加精准的规范指引。近两年来,为研究解决新型毒品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在国家禁毒办牵头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赴案件高发多发省份开展实地调研,为下一步联合出台有关新型毒品案件规范性文件奠定基础,相关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编选典型案例,提供办案指引。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办案就是指导”理念,注重发挥案例库、法答网作用,加强典型案例遴选编写,持续深挖新型毒品案例资源,不断提升入库案例、精品答疑统一裁判标准、引领社会价值的功能。截至目前,案例库中毒品犯罪案例145篇,在刑事案例中占比7.1%。同时,编辑《刑事审判参考》(惩治毒品犯罪专刊),通过鲜活案例揭示裁判要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高级法院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持续加强审判指导。

  (三)坚持末端惩治与前端治理相统合,深化禁毒综治

  各地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不断加强禁毒综治工作,以制发司法建议和强化法治宣传为抓手,抓实落细“抓前端、治未病”,促推新型毒品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发司法建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用麻精药品监管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构建更为严密的麻精药品监管体系。对此,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麻精药品流弊问题治理,并研究起草有关规定。各级法院针对办理新型毒品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及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三年来,各地法院就新型毒品防治宣传、麻精药品监管、电子烟治理、网络平台管理、物流寄递规范、“笑气”管控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了120余份司法建议,涵盖卫健、市场监管、烟草专卖、海关、邮政、宣传、教育等部门,切实推动源头治理、规范行业秩序,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在国际禁毒日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和防范青少年涉毒这两个关键点发布典型案例;会同司法部在国际禁毒日联合推出SVG答题活动,通过新颖的案例互动形式增强用户参与感,用年轻人容易接受的“网言网语”提升禁毒知识渗透力。各地法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法治宣传,揭露新型毒品花式伪装和滥用危害,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四)坚持立足本职与协作共治相配合,凝聚强劲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树牢禁毒工作“一盘棋”意识,认真履行国家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公安、检察、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就司法规范性文件起草、相关法律适用、麻精药品监管等座谈研商。各地法院也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探索禁毒协作共治新举措。比如,针对办理麻精药品案件相关突出问题,上海高院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制定《办理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试行)》。江西高院与省邮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强化司法邮政协作 开展“无毒邮路”建设的通知》,筑牢快递行业涉毒安全防线。川渝省级法检通过召开禁毒工作司法协作会,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推动形成跨区域、跨部门毒品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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