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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美好人生 ‘典’亮品质生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2)

  问题三:作为一年一度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九届。请介绍一下,近几年入选“年度十大案件”的民事案件有哪些新特点,明确了哪些新规范,传递出哪些新导向?

  答:“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每一份司法裁判、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彰显为民司法的温暖力量。“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以公平正义镌刻时代年轮,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起到积极作用。每一件“家事”,都是“国事”,都是“天下事”。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的民事案件,看似细小、日常,却事事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件件影响国家发展大局。

  “致广大而尽精微”,推动法治进程民事案件具象化地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裁判真真切切解决了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例如,“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突破加班认定中对于工作场所固定化、工作时间可量化等的传统认识,首次提出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工作和休息的边界“清晰化”,依法保障劳动者“离线权”。“孤寡残疾老人遗产指定管理案”,一方面充分肯定不计回报照顾老人的善举,以司法褒奖引领敬老助老美德善举;另一方面明确除继承人外,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的人,有权作为民法典第1146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将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设计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明确、落实,融入老百姓日常生活。

  积极回应科技进步带来的伦理与法律新课题,是近年推动法治进程民事案件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法与时转则治”,“保障丧偶妇女辅助生殖权益案”,在辅助生殖相关医疗伦理规范对意外丧偶的特殊情况缺乏明确规制的情况下,通过请求权基础的深入剖析与权益平衡考量,支持丧偶妇女请求医疗机构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诉讼请求,实现法理情相统一。“确认‘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明确“试管婴儿”的供养亲属资格,以“血缘关系与夫妻共同生育意愿”实质标准替代传统“出生时点”形式标准,肯定“试管婴儿”与遗腹子女属于同等依赖工亡职工经济支持的持续性供养关系,以司法智慧填补法律适用空白,回应“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导向。

  入选案件还充分体现出人民法院赋能社会治理,服务“国之大者”的责任与担当。“上海医保基金追偿案”,强化“谁侵权、谁担责”原则,将生效判决数据精准推送医保局,打通医保基金从“先行垫付”到“依法追偿”之路,推动形成“医保垫付、侵权返还”的社会共识,守护群众“救命钱”。“‘职业闭店人’以虚假材料注销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案”,对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的行为给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告诫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并通过司法建议促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预付式消费类公司注销登记时的审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借鉴的思路和方向。

  问题四:2025年,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迎来命名推广十周年。“军民同心筑梦,法治共护长城”。请谈谈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总体情况?

  答:人民军队是党和国家的钢铁长城,军人是共和国的钢铁卫士。胸怀“国之大者”,依法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始终是人民法院重要使命。

  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将维护英烈荣光、守护红色根脉、保护军人利益、助力强军备战理念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2025年召开“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暨‘信阳模式’十周年经验交流会”,强化“涉军无小事”理念,坚持依法优先保护,完善涉军纠纷“绿色通道”、多元化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机制,助推强军兴军事业发展。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法院与军队共建拥军法庭,发挥军地联动作用,织密权益保护网络,为军人军属纾困,让官兵部队安心;强化军事设施司法保护,依法审理侵占军事设施、违反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等案件,维护国防安全;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加大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力度,促推落实烈属抚恤优待政策,号召全社会崇尚英烈荣光,引领强化核心价值观,巩固钢铁长城,立稳精神之盾。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推上新的更高水平,努力为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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