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试行)(10)
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1)“生育保险金支出”根据生育医疗费支出、生育津贴支出、计划生育支出等因素分析填列。
生育保险金支出=生育医疗费支出+生育津贴支出+计划生育支出
其中:生育医疗费支出=平均缴费人数×平均生育率×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支出;
平均生育率——上年参加生育保险平均生育率;
人均生育医疗费支出=上年人均生育医疗费支出×(1+三年平均增长率)
生育津贴支出=享受津贴人次×人均津贴支出
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人次×人均计划生育支出
人均津贴支出=上年人均津贴支出×(1+前三年平均增长率或按每年同比增长率的权重确定)
计划生育支出=上年人均津贴支出×(1+前三年平均增长率或按每年同比增长率的权重确定)
(2)“其他支出”按预算年度上年末数填列。
附件:主要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1997]63号)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12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省级统筹的意见(皖政[2009]109号)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字[2003]47号)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编报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0]4号)
省财政、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009]1954号)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