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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
四、新增品种中标产品的管理
(一)新增中标产品生产、销售、补贴等工作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管理,需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二)中标生产企业应当按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对新增中标产品逐一加制统一的产品标识卡及号码,新增中标产品外观等应符合家电下乡专用标识使用规范。
(三)各地要参照《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财建[2009]682号),建立对新增品种中标企业的考核及管理制度。
(四)新增品种与统一实施的9类产品一并纳入对地方的考核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增品种的具体操作办法,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二)各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新增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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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4-12)
·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 商务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1-4-11)
·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的通知 / 商务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9-7)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 / 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009-4-16)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 财政部 商务部 (2008-10-13)
·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 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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