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3)
  (十九)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文化企业投融资优质项目数据库,通过组织论坛、研讨会、洽谈会等形式,加强文化项目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促进银、政、企合作,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宣传文化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
  (二十)加强政策落实督促评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同级宣传文化、财政、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文化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
                  中央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 政 部
                  文 化 部 广 电 总 局 新闻出版总署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化部办公厅(2006-2-13)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巩固部行合作机制的通知 / 文化部办公厅(2010-6-1)
·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文化部(2010-6-9)
·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 / 文化部 中国工商银行(2010-5-7)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 国务院(2009-9-26)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化部办公厅(2014-4-16)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