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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W020100413758945116720.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

7100 7420

(标准品)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6360 6680

(标准品)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6390 671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4580 48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7310 7640



附表二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8620 7950

天津市 8175 7435

河北省 8175 7435

山西省 8245 7490

辽宁省 8175 7435

吉林省 8175 7435

黑龙江省 8175 7435

上海市 8600 7920

江苏省 8230 7475

浙江省 8230 7490

安徽省 8225 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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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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