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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3)
(二)精心组织试点。各地各单位要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确定的改革试点,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按计划进度开展试点任务。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请及时报送教育部。
(三)搞好宣传推广。教育体制改革十分复杂,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充分论证,发扬民主,广聚众智。对在改革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只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都应给予保护和支持。要尊重广大教师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各地各校成功经验,组织交流,积极推广。要多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多做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增进共识、统一思想的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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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 国务院(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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