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33)
衣帽和腰带通常按照腰带、军衣、军帽的顺序挂在衣帽钩上,也可以置于床铺上。
洗漱用具通常放在宿舍内,有条件的也可以放在洗漱室内,毛巾统一晾置在绳、架上。
背包带通常缠好压在床铺一端褥子下面,也可以放于床头柜(床下柜)内。挎包、水壶、雨衣统一放在柜内,摆放顺序、位置应当统一。
暖瓶、水杯、墨水、胶水、报纸等物品的放置应当统一。
便携式折叠写字椅放置位置应当统一,可以集中放在室内适当位置,也可以分散放在各自床下一端。
附录九连队要事日记式样(略)
附录十外出证式样(略)
附录十一军人发型示例(略)
(图、表略)
总共3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2010-7-26)
·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 中央军事委员会(2010-6-3)
·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 中央军事委员会(2010-6-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 / 总政治部(2009-11-19)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 /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8-8-19)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