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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



一、使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填报

通过互联网直接使用全国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在线完成信息填报。填报用户需具备以下使用条件:

(一)通讯环境:能够使用Internet,带宽512K以上。

(二)计算机配置:

(1)操作系统:Windows 2000以上;

(2)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6.0以上版本;

(3)显示器分别率:1024*768以上。

二、卫生监督日常业务系统自动报告

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可通过全国统一使用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直接填报,亦可通过全省(区、市)统一使用的卫生监督日常业务系统自动报告。

根据层级管理的要求,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支持与省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对接。已建立省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硬件平台,并在本省(区、市)范围内使用统一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的,不需使用本次推广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省级业务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数据,并交换至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省级业务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业务应用系统覆盖全省(区、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采集信息全面、完整,具备全省(区、市)集中的数据中心。

(二)业务应用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标准规范,覆盖卫生监督信息卡所采集的信息,数据交换功能满足国家卫生监督数据交换标准规范。

(三)与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交换,省级交换平台需满足以下配置要求:

(1)配备1台数据专用交换服务器(参考配置:4*Intel Xeon E7420,8GB 内存,3*146GB HS SAS HDD)。

(2)Internet网络接入带宽不小于10M。

(3)配备1台IPSEC功能防火墙(应与国家级卫生监督系统所用防火墙完全兼容),建立VPN专用通道。

(4)配备1套IBM MQ 消息交换中间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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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 / 卫生部(2011-7-2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9-11-27)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卫生部(2006-12-3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2006-12-20)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卫生部(20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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