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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农牧发[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及畜牧兽医局,部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对《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http://www.gov.cn/gzdt/2010-11/26/content_1754048.ht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相关法规:
·农业部关于印发《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的通知 / 农业部(2010-4-20)
·草原防火条例 / 国务院(2008-11-29)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农业部(2012-2-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2012-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6-29)
·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 农业部(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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