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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
  九、组织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大检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立即集中组织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加大2010年尚未结案的重大文物案件及以往积案等查处力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覆盖率,全年不应低于80%。各地检查、督办结果,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月15日前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展”资料光盘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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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国家文物局(2011-5-10)
·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案件督察督办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国家文物局(2011-9-20)
·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 外交部等(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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