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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要求


部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字〔2010〕19号)要求,确因工作需要采购排量在1.8升至2.0升、价格16万元至25万元(含)的轿车时,须经本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照协议供货有关程序进行采购。为便于申报和审批,我司设计了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附后),请各单位在采购前按要求申报。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档附件:

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xls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caiwushenji/201012/P020101229376095678989.xls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1-2-25)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 财政部(2011-2-25)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09-3-17)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04-6-17)
·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1-4-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4-7-16)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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