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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2)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注意借鉴国内外开展文化产业保险业务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调研论证、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动员本地区文化企业参与保险、运用保险手段分散风险,加强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工作,不断完善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同时,认真做好文化产业保险试点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分析,并及时向保监会和文化部报告。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有关政策支持。


  
  附件: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及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及公司
  

  一、试点险种:

  1、演艺活动财产保险

  2、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

  3、演艺活动取消保险

  4、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5、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

  6、艺术品综合保险

  7、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8、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

  9、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

  10、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11、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

  二、试点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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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5-11)
·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2-4-28)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化部办公厅(2014-4-16)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保险...(20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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